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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 | 文件 | 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5-05-27  来源:教育部网站  字体大小[ ]

教育部部署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巩固深化2024年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治校行为,持续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提出“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依法治教、管理育人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积极健康的教育生态进一步优化改善;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有效提升。

  《通知》指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巩固规范管理成果,凝练固化规范管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主线,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底线,守牢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红线。深化重点难点整治,针对尚未完全解决的基础教育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推动各地各校将规范管理要求转化为行为,内化为理念,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之中,在办学治校中做到循规律、明底线、守规则。提升数智赋能水平,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方式,提升效能,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通知》提出了16条负面清单,重点内容包括: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通过网络媒介、试卷试题等传播错误观点;严禁违反规定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严禁违规安排学生作息,挤占学生课间休息;严禁提前开学、延迟放假,或利用假期组织补课;严禁学校制定有违常理认知、违背公序良俗的校规校纪条款。清单还对不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违规征订教辅、利用购买校服牟利等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联动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落地落实。


以规范管理筑牢教育强国建设之基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便于各地全面理解和把握政策内涵和要求,推进《通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印发的背景。

  答:2024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围绕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3项整治重点及12条负面清单,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校长教师培训,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扎实推进“规范管理年”行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到基层中小学校,挑战底线和触碰红线的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不断提高,取得显著成效。

  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贯彻落实不深入不彻底现象。《纲要》明确提出,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构建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正确处理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的关系,到2035年,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稳居世界前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跃升。对标《纲要》目标要求,基础教育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必须进一步开展“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持续巩固深化规范管理成效,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行为,向管理要质量,加快办强办优我国基础教育。

  2.问:《通知》明确了哪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答:在深入研究总结“规范管理年”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教育理念革新、办学行为规范、制度体系健全、教育生态净化、群众满意度提升等维度,《通知》提出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一是通过开展“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促使基础教育战线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三是依法治教、管理育人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公平公正、积极健康的教育生态进一步优化改善;五是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有效提升。

  结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尚未解决的顽瘴痼疾,《通知》有针对性地提出“一巩固、一深化、两提升”的重点任务及落实举措。一是巩固规范管理成果,凝练固化规范管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二是深化重点难点整治,聚焦“三项”专项整治、违规招生、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教育评价不科学等问题,创新方法强化整治;三是提升办学治校能力,通过全员培训、组织县长局长专题培训、基地校跟岗研修和“哨点学校”自律带动机制,推动把规范管理要求落到每所学校;四是提升数智赋能水平,通过构建统一问题反映平台、办学治校声誉评价系统与信息化巡查机制,提升精准治理水平。我们必须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基础教育管理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3.问:如何巩固规范管理成果,提升基础教育规范化管理水平?

  答:《通知》提出,要在整治基础教育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方面持续用力,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要调整优化负面清单,凝练固化规范管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完善责任落实、全员培训、负面清单、监督曝光等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守好“三条线”: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主线,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底线,守牢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红线。在严肃查处显性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深挖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具体要求,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

  4.问:如何深化重点和难点整治,提升基础教育精准化管理水平?

  答:针对尚未完全解决的基础教育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整治力度。一是深化整治中小学“校园餐”、利用征订教辅及购买校服谋利等侵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二是坚决遏制节假日上课补课、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和日常作息安排不合理、学习时间过长等屡禁不止、造成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持续治理“暗箱操作”“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参与招生等影响教育公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四是严肃纠正违规组织考试、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宣传炒作中高考升学率等教育评价导向不科学的问题。

  5.问:如何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提升基础教育专业化管理水平?

  答:一是要提升规范管理意识。坚持自律为本、落实为要,推动各地各校将规范管理要求转化为行为、内化为理念、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之中,在办学治校中做到循规律、明底线、守规则。二是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将规范管理要求纳入各级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内容,定期在春季、秋季开学前后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当前工作重点、难点、“易错点”健全常态化提醒机制;加强新任局长、中小学书记校长专题培训;适时举办分管县(区)长培训班,加强政策理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管理能力等方面基本培训,全面掌握“应知应会”内容。三是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中小学规范办学基地校建设,形成新任书记、校(园)长到基地校跟岗研修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和学习时间过长治理“哨点学校”制度,优先把群众反映相关问题较多的学校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定期提醒和入校监测的机制。以强化育人为导向,有序推进“高校生源基地”挂牌的规范治理。

  6.问:如何利用数智技术,提升基础教育智能化管理水平?

  答: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推动落实、优化监管、改进服务、减轻基层负担等方面创新方式、提升效能。一是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问题反映平台,实现举报线索自动分派、整改进度实时监控、办理结果全程溯源。二是推进全面应用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系统,对不规范办学行为实行动态分级记录,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三是拓展信息化巡查范围,各地整合中高考标准化考场巡查、“互联网+明厨亮灶”、校园智能安防等系统,加强对校园安全、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等实时监控和巡查管理。

  7.问:《通知》在贯彻落实方面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

  答:《通知》闭环压实工作要求,明确建立“责任—整改—监督”全链条机制。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明确分级负责与追责机制,强化上下联动,落实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二是协同联动抓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区域联动机制,立足长效抓整改,共建良好教育生态;三是创新方式抓监督,综合采取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四不两直”调研和责任督学进校等多种方式,及时督促整改,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8.问:2025版负面清单有什么特点?

  答:《通知》在去年12条负面清单基础上,新增关于考试安排、校规校纪、食品安全、校服采购等4项内容,迭代形成了包含5个维度16项内容的2025版负面清单。

  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些内容在第一条中体现,严禁传播错误政治言论,坚守意识形态阵地。

  二是治理过重课业负担问题。这些内容在2—6条中体现,要求严控课程超标、作业超量、考试过频、挤占休息及违规补课。

  三是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这些内容在7—8条中体现,要求规范招生选拔与升学评价机制,破除“唯分数论”。

  四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这些内容在第9—13条中体现,要求坚决防治校园安全风险、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守好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五是深化专项整治。这些内容在第14—16条中体现,要求严查教材教辅牟利、校服采购违规及违规收费和资金挪用问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

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巩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以下简称提升年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提升年行动,促使基础教育战线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依法治教、管理育人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积极健康的教育生态进一步优化改善,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有效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规范管理成果。在整治基础教育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方面持续用力,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调整优化负面清单,凝练固化规范管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完善责任落实、全员培训、负面清单、监督曝光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主线,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底线,守牢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红线。在严肃查处显性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深挖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具体要求,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

  (二)深化重点难点整治。针对尚未完全解决的基础教育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整治力度。深化整治中小学“校园餐”、利用征订教辅及购买校服谋利等侵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节假日上课补课、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和日常作息安排不合理、学习时间过长等屡禁不止、造成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持续治理“暗箱操作”“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参与招生等影响教育公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纠正违规组织考试、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宣传炒作中高考升学率等教育评价导向不科学的问题。

  (三)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坚持自律为本、落实为要,推动各地各校将规范管理要求转化为行为、内化为理念、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之中,在办学治校中做到循规律、明底线、守规则。将规范管理要求纳入各级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内容,定期在春季、秋季开学前后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当前工作重点、难点、“易错点”健全常态化提醒机制。加强新任局长、中小学书记校长专题培训,适时举办分管县(区)长培训班,加强政策理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管理能力等方面基本培训,全面掌握“应知应会”内容。深入推进中小学规范办学基地校建设,形成新任书记、校(园)长到基地校跟岗研修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和学习时间过长治理“哨点学校”制度,优先把群众反映相关问题较多的学校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定期提醒和入校监测的机制。以强化育人为导向,有序推进“高校生源基地”挂牌的规范治理。

  (四)提升数智赋能水平。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推动落实、优化监管、改进服务、减轻基层负担等方面创新方式、提升效能,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问题反映平台,实现举报线索自动分派、整改进度实时监控、办理结果全程溯源。推进全面应用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系统,对不规范办学行为实行动态分级记录,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拓展信息化巡查,各地整合中高考标准化考场巡查、“互联网+明厨亮灶”、校园智能安防等系统,加强对校园安全、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等实时监控和巡查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抓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提升年行动列入议事日程,完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难点整治相关要求,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认真部署推进,指导地方和学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建立分级负责机制,逐级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对推进工作不力、类似不规范行为反复发生、引起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管理,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办学提供支持和条件保障,充分激发办学活力。

  (二)协同联动抓整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基层教育部门、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立足长效抓整改,杜绝“运动式整改”。健全区域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问题清单共享、整改经验互鉴等方式推动区域学校统一共识、统一步调,加强自律,共同营造区域良好教育生态。

  (三)创新方式抓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加强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实际开展“四不两直”调研,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利用专业力量开展视导评估,帮助发现学校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加以整改,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办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学校。

  附件: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5版)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5月20日

 

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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